2007年10月22日 星期一

Truth and Reality

Truth 與Reality 在中文來說都是真實的解釋。

社會學家Berger 跟Luckmann 在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提到,真實是由一群做著相同的事的人所建成的 (reality was not something given that we receive and perceive neutrally, but something that is constructed by people acting together),這個說法很有趣,但其實帶點自圓其說的感覺。用來解釋理論就最適合不過,因為怎樣說都行。

打個比喻,我可以隨便的對著一張紙說︰「這是牛。」然後有一百萬人也同樣說︰「這是牛。」那在這一百萬人中「紙是牛」便成了事實。可是,當這張紙傳到這一百萬人以外的時候,這張紙仍然是紙。所以,根據Berger跟Luckmann的說法,他們指的真實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定義。

這個問題可以引申到宗教問題,我認為天父存在,這是我與數億或數十億基督徒同樣相信的「真實」,同時地佛教徒相信如來佛祖存在、伊斯蘭教相信他們的真神阿拉,這又是B與L所指的「真實」。

可是,
這種「真實」(Reality)又是否等於「真實」(Truth)?舉一個例子,當人類文明未開發的時候,「地球是平的」就是一個大家都覺得的「事實」。但當然我們現在知道地球是一個「圓」球體的時候,就可以證明他們相信的只是「真實」(Reality)的真實Reality,而不是「真實」(Truth)的真實。

當我們知道Reality 不一定是真的時候,翻譯成英文就會變得很有趣——「Reality is not real」。但這就會變成像這樣的句子——「這個蘋果不是蘋果。」或「聰明的人不是聰明的。」——自打嘴巴。

所以,我們可以明白為甚麼基督教派很著重Truth 這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