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時候從來都有條水喉在泵我,不用憂柴憂米,每天的目標就只有一個——讀書。那段時間真的很快樂,身邊有很多的好友,上學時大家都為著同一目標去做,書一起諗、歌一起唱,就是從朝九到晚十都待在學校,隨便的一個電話都可以找來一大堆從書堆中埋沒了的朋友來吃飯聊天。
以前家裏有同屋,和他同住了三年也從來沒有不快的事情發生,我知道他很多事,他也知道我很多事。就是那種我不會出賣你你不會出賣我的感覺,所以在家裏住得很安心放心。
以前每個禮拜就在等星期五,因為一到星期五就終於可以歇一歇,有時到教會夾歌、有時去打波、有時去打麻雀鋤D。星期六大多留在家中浪費時間、看看日劇,晚上又到這裏那裏找點吃的,然後睡覺等星期天回教會。有時侍奉、有時遲到做會眾,中午一大堆人去吃飯。就是想東想西花了很久也想不到去那裏吃。初到貴境時總會有一個女孩每個星期都說很忙要回家讀書,怎料這可愛女孩最後竟成了我女朋友。
以前覺得浪費了一小時做無聊的事、或睡個午睡是很浪費時間,東西都幹不完。後來學士學位都拿了,而且有個不錯的gpa,回想起來睡醒後那種罪惡感現在仍然記得。
我又想念以前不快樂的時候在琴房裏待至十二時,當大燈都熄了人都走光時,偶爾發覺在練習室的另一個角落原來還有一兩個熟識的面孔在做功課時,失落的心情也突然好過了一點。
以前走在系裏面的長走廊,總會有一堆熟識的面孔跟你說︰「How's your work?」「Have you done your paper yet?」「I don't want to go to tonight's seminar」之餘此類的問題。大家雖然做得辛苦,但當知道路不是一個人自己走的時候,也沒有那份孤單失落的感覺。
我又記得跟那位可愛女孩在圖書館裏讀書,她總是喜歡打擾人,害人不能集中,但比我早覺得睏(大概因為她帶隱形眼鏡),所以大約十二時就已經說要睡一會。著她去睡後我通常趕快把功課完成,或者把書讀完一遍,就從睡夢中把她弄醒歸家。
那時我又很討厭每天都要練合唱團,唱些奇奇怪怪的東西,有時候又要等別的聲部練習,覺得很浪費時間。
但我很懷念以前有位好的鋼琴老師,好的唱歌老師,讓我在兩年間突飛猛進。
現在,我除了讀書,還要賺錢。
滿身銅臭的音樂,比那時純為興趣的來得更沒趣,也更沒意思。
走在薄扶林大學的系裏面,沒有感覺到有一個人與我目標相同的。也再沒有感到以前一班人一起努力去做到最好的感覺。
飯是自己吃、車也是自己乘。
以前練琴的時間現在變成地鐵巴士,很浪費時間。
走到教會裏人是多了幾十倍,但就沒有以前那種溫馨的感覺。也沒有牧師十一時半的電話找我吃午飯。
我終於明白,我不是喜歡讀書,我只是喜歡大家一起讀書。
人家說做學問是孤獨的,越讀得高,就越難找到知音人。
一個人走的路是很孤單的,所以我也能體會一個人在異鄉,獨自去承擔忍受在外邦的困苦。有苦自己知。這個女孩現在一定已經很疲累。
我一定要好好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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